关于转发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变更及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9-22

关于转发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变更及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变更及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变更及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项目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八条的要求申请结项,具体结项材料如下: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

4)论文成果复印件(目录中注明“题目、刊物名称、年期号”)(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

5)项目如有变更,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变更表);

6)“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7)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胶装,设置封面。

2.各单位、各部门须认真审核申请结项材料,认真把关申请结项项目。仔细核对课题名称是否与立项名称一致;逐一审核结项成果(论文等)原件;结项成果(论文)需提交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3.报送材料。纸质胶装材料(一式两份),结项汇总表一份(附件1)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

二、2023年度项目变更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调整申请书》和《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详见附件2)。

2.各单位、各部门须严格控制申请变更的项目,按照《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变更事项审核把关,并填写《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详见附件3,采用Excel表格式),排序务必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3.报送材料。《项目调整申请书》和《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均为一式三份),变更汇总表一份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

三、项目清理范围与要求

1. 2017年(含2017年)至2020年(含2020年)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应于20231231日前尽快办理结项,原则上不允许办理延期。否则,一律集中清理,作撤项处理。

2.凡作撤项处理的,按照文件要求,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追回项目经费,用于本单位其他科研项目资助。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摸清清理对象底数,按时完成清理工作。

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1)变更材料提交时间: 截止至202392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结项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311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将不予受理。

人:李慧杰

箱:lihuijie0820@163.com

话:0791-8711882615137885752

址:湾里校区行政楼107

附件:1. 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2. 项目调整申请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

3. 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

   科研处

20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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