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及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根据测试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基本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为学校的体育教学与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包括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四个年级,因病或残疾学生可申请准予暂缓或免于体质健康测试。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铮云
副组长:刘仁民 万红娇 胡振宇
成 员:体育教学部、教务处、学工处、校医务所及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二)测试工作组:体育教学部全体教师
(三)纪律管理工作组:各学院辅导员及各班班长
(四)数据处理组:聂琦邹业兵
(五)医疗保障组:校医务所
四、测试项目
高校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和1000米(男)/800米(女),共八项。评价指标和得分按照2014年修订的《标准》执行。
五、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为10月8日-11月30日。
六、测试组织
具体测试工作由体育教学部负责组织;2018级由体育任课教师负责组织进行测试;其它年级班级由体育教学部统一安排测试老师。学工处及各学院负责组织测试前的宣传教育,测试后协助数据处理;校医务所负责测试期间的医务监督。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统筹协调,圆满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
七、测试注意事项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望各学院务必密切配合,由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及时通知本院学生按照时间安排参加测试,逾期不补。并提醒学生提前做好体质测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如: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运动鞋、提前热身等。
2、测试时以行政班级为单位,接到测试通知,请班长带签字笔,做好班级的考勤及成绩登记工作。成绩登记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作弊或弄虚作假情况,则同时取消班长及测试学生的成绩,并以考试作弊处理。
3、各学院必须指派一名辅导员负责,同时安排两名学生干部作为体测专干,协助做好本学院所属班级组织测试和上报数据工作,督察测试成绩的真实性,核查需上报数据的规范性,如出现因不负责导致数据不能上报则后果自负。
4、因病或身体残疾体质健康测试免测,免测学生填写免测申请表(附上医院证明),申请表上请辅导员签字,各学院汇总后测试前交到体育教学部聂琦老师。
5、请各学院辅导员组织学生提前学习,让学生了解测试健康标准、熟悉测试流程和掌握测试方法,科学合理的进行测试。
江西中医药大学体委
2018年10月8日
转原网站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