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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康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5-08-13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48 号)、《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为做好学院 2026届应届生推荐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 生遴选的重要内容 。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 学生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科学精神 、诚实守 信 、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一贯表现 。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 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 、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 展。


(三)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 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 办法和程序实施 ,坚持全面考查 、综合评价 、择优选拔 、 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松涛、陈晓明


成 员 :聂 琦 、余忠舜 、丁 艳 、 陈 玮 、徐雅莉 、邹业 兵、喻治达、刘苾川、岳天翔、吴盛祥、黄冬琴

(二)有关工作具体分工

1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院推免工作推免资格审核及材料上报等工作。

2 .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学院推免工作成绩复核及推免答辩组织等工作。


三、推免生名额

学院的推免名额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学院2026届毕业生推免名额为2个。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 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 中医5+3、第二 学士学位、科技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 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 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 分记录。

4.学业成绩及排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已经完成前三年 (四年制)或 前四年(五年制) 的本专业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 30%(含) ;

(2)本专业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60分(含)以上。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荐条件


学生符合推荐基本条件 ,但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 排名放宽至4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

1. 申请人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排名第一) 身份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 一署名单位为江西中医药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见附件1。

2.作为主力成员(团体项目成员排名须为前三)参加 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的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 以上奖励, 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竞赛目录见附件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 、职称 、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 、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 ,不纳入学生本 人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于8月14日前在学院2026届应届毕业生中公布《体育健康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提醒学生按照要求准备 材料。学业成绩排名于8月14日前发布,对成绩及排名有异议 及时反馈辅导员复核。学业成绩排名前40%(含)的同学若 放弃推免申请, 填写附件4《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和家 长知情同意书交辅导员。


(二)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8月25 日16:00前一并送交辅导员,逾 期申请无效。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 特殊学术专长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资格申请表》,并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 荐,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全院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3天。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弄虚 作假学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按学校规定严肃处 理。

上交材料要求:附件2要求A4纸双面打印2份;提 供对应加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张电子成绩单(格式为PDF),文件名格式为:  “证件号码-姓名 ” ,如110101199

907013456-张三.pdf。

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严格按学校《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修订)》 (校发(2023)48号)执行;赛事级别认定参照《江 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 行)》 (校发〔2022〕16号)执行。

(三)学院初审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条件8月25 日前对申 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 合素质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有争议的内容,将反馈给学 生进行核实或修改。

(四)材料公示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 , 学院予以全院公示 ,公示期8 月26-28 日。其中,特推生除公示一般材料外,还将一并公 示教授推荐信和有关说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9月1 日下午15:00前上报《报名汇总表》 至学校推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学校复审

学校推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针对有问题的申报材料,学院将进一步审查。

(六)学生答辩

有综合素质加分项的申请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9月3 日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由学院具有相 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进行审核鉴定、答辩工作。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答辩结 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9月3日--9月5 日。

对申请学术活动加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现场公开答辩考核。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论文类、知识产权类),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对于学生申请的综合素质加分项,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以 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通过审核鉴定 或答辩的学生的学术活动加分的成果,将在学院网站上予 以公示(加分依据、加分值)。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 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所有综合素质加分涉及的奖项、课题、科研成果、荣誉表彰等加分项,需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真实性证明,该 证明应有审核人、审核部门领导签字和该部门公章。

(七)综合测评

学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及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推荐 名单。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十综合素质加分


1.学业成绩:按学生本专业应完成的必修课程的首 次 考试分数的平均分取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必修课平均分= ∑ 课程首考分数÷课程门数。


注:“首次考试分数 ”指必修课程在本专业攻读期间 的首次考试所得分数。

2.综合素质加分(最高10分):包括学科竞赛获奖及科 技 成果、荣誉表彰两大类,合计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 中省 级项目合计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具体量化加分标准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项目加分计算办法 》 ,加分级别认定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 动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22)16号)执行。

  如学生参加竞赛项目列入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的,参照校 发〔2022〕16号文中的一类竞赛进行加分。

综合素质加分结果将进行不少于2次的复核,并进行 交叉抽核,比例应在50%以上。

(八)公示公告

学院将审定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申请推免学生的必修课成绩和加分因素,公示期为9月6 日- 9月8日 。

(九)推荐名单上报

学院9月9 日 中午12:00前上报附件3《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电子版)、《资格申请 表》、学业成绩单(盖有教务处公章的电子版PDF格式)、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综合素质加分支撑材料(含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真实性证明)、《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等材料交至学校推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录音录像材料学院保留备查。

六、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学院反映。地点:大学生创新活动中心318办公室,吴盛祥老师;电话:18702606892;邮箱: 1475418752@qq.com。


七、其他

(一)教育部建立“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以下简称“ 推免服 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 、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

(二)被免试推荐的学生在确定推荐名单后出现以下情 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后续必修课程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2.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 申请出国者。


(三) 如有未尽事宜, 由体育健康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四)以上内容如有变化, 以当年教育部文件和学校相 关文件为准。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 (校发〔2023〕48号)

2.江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汇总表

4.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

5.学院申请推免学生综合素质加分审核表

6.江西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

7.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目录

8.《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体育健康学院

                    2025年8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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