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和《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调动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含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等)、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3个学科申报。
四、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凡本次参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www.jxskw.gov.cn),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最后提交单位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向学校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5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主要内容。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申报单位分类汇总本单位纸质材料后连同《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50371696@qq.com。
五、申报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个人网上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8日,学校网上审核时间:4月8日,纸质(电子版)材料报送时间:4月9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及其他附件请到省社联官网(www.jxskw.gov.cn)或附件下载。
联 系 人:李 斐
联系电话:0791-87118826
科研处
2021年3月12日